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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资料可能被用作的用途
我们可能不时使用阁下资料作下列一个或多个用途:
| (i) |
|
处理阁下的物业交易,包括准备文件和作出任何必要的安排以完成交易; |
| (ii) |
|
向阁下提供及管理优惠、会籍、奖赏、推广、折扣、特惠、便利或利益(不论属财务性质或以赠品或其他形式提供); |
| (iii) |
|
如阁下寻求按揭、第二按揭、信贷融资或财务融通,与承按人或信贷融资或财务融通提供者联络以处理阁下的申请; |
| (iv) |
|
处理阁下就服务、产品、会籍或利益的申请或要求; |
| (v) |
|
促进物业管理及保安; |
| (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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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们或新鸿基地产集团(「集团」)任何其他成员或由集团成员及合资伙伴成立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提供的服务、物业、物业发展项目或产品的质量进行调查(自愿性质参与); |
| (vii) |
|
促销服务、物业、物业发展项目、产品及其他标的(详情请参阅以下「在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资料」部分); |
| (viii) |
|
进行统计研究和分析(统计研究及分析结果将不会揭露阁下的身分); |
| (ix) |
|
与阁下沟通; |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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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处理投诉; |
| (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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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或侦测非法或可疑活动;及 |
| (xii) |
|
在香港境内或境外适用的任何法律、法院命令、指令、守则或指引要求下作出披露。 |
转移阁下资料
为促进上述用途,我们可能于香港境内或境外转移或披露阁下资料予下列各方,但任何转移或披露阁下资料予其他人士以供其在直接促销中使用将受以下「在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资料」部分所限。阁下资料可能被转移至香港境外: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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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任何成员; |
|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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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向其寻求按揭、第二按揭、信贷融资或财务融通的任何人士; |
|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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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就我们的业务运作向我们提供行政、电讯、电脑或其他服务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
| (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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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有保密责任的任何人士,包括我们的会计师、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 |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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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物业交易涉及的任何人士;及 |
| (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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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香港境内或境外适用的任何法律、法院命令、指令、守则或指引要求需要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
更新日期: 2026 年3 月31 日